【律師教你避開裝潢糾紛】從簽約、驗收到付款一次搞懂!
- 不動產免費法律諮詢

- 10月23日
- 讀畢需時 4 分鐘

裝潢糾紛的預防
裝潢,是許多人夢想中「成家的最後一步」。
但現實中,許多屋主在裝潢後卻迎來惡夢——預算暴增、施工延宕、材料偷工減料、驗收爭議不斷。
這些問題,其實大多都可以在簽約與驗收階段事先預防。
以下由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團隊,從律師角度教你如何避免裝潢工程爭議,用法律守護你的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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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如何挑選值得信賴的裝潢公司?
許多糾紛的起點,往往就是「找錯人」。
很多屋主是透過親友介紹或社群推薦找到裝潢公司,但這樣的方式容易因「人情壓力」忽略風險。律師建議,在簽約前務必確認以下三點:
1. 是否具備政府核准的裝修設計與施工執照
可上內政部建築管理系統或地方政府網站查詢公司登記資料。
2. 公司規模與成立時間
資本額越高、營運越久的公司,通常穩定性與責任感較高。
3. 一定要有書面契約
不論是熟人介紹或知名品牌,契約都必須寫清楚。
契約內容應包含:驗收方式、付款期程、保固條件、施工錯誤處理方式等。
只有白紙黑字,發生爭議時才有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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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驗收是保障權益的關鍵步驟
在裝潢糾紛中,最常見的問題之一就是「沒好好驗收」。
裝潢驗收分為兩種階段:
(一) 階段性驗收
每一個工程項目(例如水電、泥作、木工、油漆等)完成後都應個別驗收。
特別是水電工程,一旦埋線錯誤或管路配置有問題,後續木工與油漆都可能得「打掉重練」,造成巨大損失。
因此,階段驗收應記錄拍照、請雙方簽章確認。
(二) 總體驗收
當所有工程完成後,應由設計師與屋主共同檢查成品,確認是否符合圖面、契約及預期品質。
若雙方簽字確認,即代表工程驗收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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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施工錯誤該怎麼處理?律師這樣建議
裝潢糾紛最常出現的關鍵字,就是「施工瑕疵」。
例如契約約定玻璃門卻安裝木門、瓷磚尺寸錯誤、油漆掉色等,都屬於典型瑕疵。
根據《民法》的規定,處理方式依「發現瑕疵的時間點」不同而有差異:
(一) 工程進行中發現瑕疵
若在完工前發現施工錯誤,屋主可以依《民法》第497條請求廠商改善。
若廠商拒絕改善,屋主可自行修補並向廠商請求修補費用。
📘 《民法》第497條
承攬人所交付之工作有瑕疵者,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,請求承攬人修補。
(二) 工程完工後才發現瑕疵
根據《民法》第493條、第494條,瑕疵必須在完工一年內提出,且必須先通知廠商限期修補。
若廠商逾期未修補,屋主才能自行修繕並要求費用,或請求減少價金。
📘 《民法》第493條、第494條
1. 瑕疵應於工作交付後一年內通知。
2. 逾期未修補者,定作人得自行修補並請求費用,或請求減少報酬。
實務上,有些廠商會主動協調修補,但也有不負責任的公司「收錢後消失」。
因此,契約條款必須寫清楚處理流程與保固期限,才不會讓業者有機可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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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律師建議:契約條款怎麼寫最安全?
要避免日後爭議,建議在契約中清楚列出以下三項關鍵條款:
1️⃣ 付款期程
在付款與驗收間綁定關聯,例如:
「甲方於簽約後3日內支付總價10%;
水電驗收完成後支付30%;
工程完工驗收後3日內支付餘款。」
這樣可確保施工品質與驗收確實執行,避免廠商收錢後怠工。
2️⃣ 施工錯誤處理條款
建議明定:
「驗收時若發現施工錯誤,乙方應於7日內修補完畢;
逾期未修補者,甲方得自行或委託第三人修補,費用由乙方負擔。」
3️⃣ 保固條款
建議約定「完工驗收後一年內為保固期」,若因施工不良導致損壞,廠商須無償修補。
這是最常見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防護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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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結語:預防勝於事後訴訟
多數裝潢糾紛,其實都可以靠一份清楚的契約與完整的驗收紀錄預防。
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提醒您:
⚖️ 簽約前要懂法律,驗收時要留紀錄,有爭議時要找律師。
若您在裝潢過程中遇到以下情況:
• 廠商偷工減料、施工延誤
• 驗收不符設計圖
• 收錢不完工、工程瑕疵未修補
都可以盡快與律師聯繫,由我們協助擬定修補請求函、主張減價權或提起民事訴訟,保障您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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📞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CHIEN SHENG International Law Fir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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