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裝潢糾紛怎麼辦?】親友介紹也可能踩雷!律師告訴你正確的法律處理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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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0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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裝潢本是一件令人期待的事情,卻常常變成惡夢:排水不良、油漆剝落、櫃體尺寸錯誤,甚至工期無限延遲。更棘手的是,若對方是「熟人介紹」,很多人往往選擇隱忍,最後只能吃虧收場。
其實,裝潢糾紛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解決管道,不需要忍氣吞聲。本文將從法律角度出發,帶您了解 裝潢契約的性質、常見爭議與處理方式,幫助您在發生問題時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。
一、裝潢契約屬於承攬契約
依據《民法》第490條第1項規定:
稱承攬者,謂當事人約定,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,他方俟工作完成,給付報酬之契約。
簡單來說,裝潢契約就是典型的承攬契約:
• 業主(屋主):出錢請人完成裝修成果
• 承攬人(裝潢公司或師傅):必須交付「符合約定結果」的完工工作
若承攬人未依約完成,或成果有瑕疵,業主得依法主張修補、減價、解除契約或請求損害賠償。
瑕疵擔保期間
依《民法》第498條規定:
第493條至第495條所規定定作人之權利,如其瑕疵自工作交付後經過一年始發見者,不得主張。工作依其性質無須交付者,前項一年之期間,自工作完成時起算。
也就是說,業主必須在交付後一年內主張瑕疵擔保權利,否則可能喪失救濟機會。
二、常見裝潢糾紛類型
1. 施工品質不佳:油漆剝落、水電問題、磁磚隆起、傢俱尺寸錯誤
2. 與報價內容不符:偷工減料、替換材料、品牌規格不一致
3. 工期嚴重延誤:原定幾個月卻拖到半年以上
4. 施工變更未書面確認卻加價:缺乏正式報價單,預算不斷追加
5. 驗收後出現問題:承攬人拒絕處理或失聯
這些情況在法律上都有解決方式,不必輕易放棄。
三、發生裝潢糾紛的處理步驟
第一步:保留證據
• 拍照、錄影:記錄現場瑕疵或施工不符之處
• 保存對話紀錄:LINE、簡訊、通話記錄等
• 保留文件:合約、報價單、匯款證明、營業資料
第二步:寄發存證信函
依《民法》第493條規定:
工作有瑕疵者,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,請求承攬人修補之;承攬人不於前項期限內修補者,定作人得自行修補,並得向承攬人請求償還修補必要之費用。
因此,即便已驗收,只要在瑕疵擔保期間內,仍能要求修補或減價。建議立即寄出存證信函,設定7至14日的期限,逾期不處理即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第三步:尋求專業鑑定
若雙方對瑕疵或責任歸屬有爭議,可請建築師公會、技師公會等單位出具鑑定報告,作為協商或訴訟的依據。
第四步:法律救濟
1. 協商/和解:約定修補或折價退款
2. 民事訴訟:可請求解除契約、減價或損害賠償
四、如何預防裝潢糾紛?
• 簽署完整合約:工期、付款、材料規格、保固條款應明訂
• 定期監工:要求提供施工日誌或現場照片
• 所有變更須書面紀錄:以LINE或email保存
• 驗收時仔細檢查:水電、排水、插座、收邊細節
五、結語:勇敢維權,保障居住安全
裝潢是一筆重大投資,影響全家生活品質。遇到糾紛,不必因為是熟人或已經驗收就放棄權利。
三大提醒:
• 點交≠放棄權利
• 裝潢契約受《民法》保障
• 存證信函是維權關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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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法條
• 《民法》第490條第1項
• 《民法》第493條
• 《民法》第498條
• 《民法》第514條第1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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