裝潢訴訟時效該注意什麼?律師提醒室內裝修糾紛的關鍵時限
- 不動產免費法律諮詢
- 8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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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,就是法律上的勝負線
在裝潢糾紛中,除了要蒐集證據、找出施工瑕疵之外,「時間」更是決定勝敗的隱形關鍵。
許多業主明明有理,但因為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,最後卻只能無奈吞下損失。這就是法律世界裡的殘酷:權利若不在期限內行使,就可能永遠失去。因此,了解裝潢訴訟時效,對保障自身權益至關重要。
什麼是裝潢訴訟時效?
「裝潢訴訟時效」是指在裝潢糾紛中,法律所設定的時間限制。在期限內,業主或裝潢公司必須行使自己的法律權利,否則就算明明有理,也可能因為「超過時效」而敗訴。
在台灣常見的兩種裝潢糾紛時效:
裝潢公司請求工程款:依《民法》第127條第7款 → 時效 2年。
業主主張瑕疵修繕、損害賠償或解除契約:依《民法》第514條 → 驗收發現瑕疵起算 1年;隱藏瑕疵最長不得超過 5年。
舉例說明:裝潢瑕疵卻因超過時效敗訴
案件背景
林先生花了 200萬元 請裝潢公司翻修新房,完工後看似一切正常,便完成驗收並入住。約一年半後,牆面開始出現裂縫,廚房滲水嚴重,他認為是施工瑕疵,遂要求裝潢公司修繕。
裝潢公司以「超過瑕疵擔保責任期間」為由拒絕。林先生憤而提告,請求損害賠償與修繕費用。
法院判決
法院審理後認為:
依《民法》第514條,業主應在 驗收後一年內 主張瑕疵修繕或損害賠償。
林先生是在 驗收一年半後 才提出請求,已經超過法定時效。
雖然裂縫與滲水確實存在,但因為法律上的「時效已過」,法院駁回了林先生的請求。
結果
林先生 敗訴,必須自費修繕,損失超過 50萬元。
裝潢訴訟時效的主要規定
1. 裝潢廠商請求工程款
依據《民法》第127條第7款,承攬人(裝潢廠商)請求業主支付工程款的時效是 2年。換句話說,若業主拖欠款項,廠商必須在2年內主張權利,否則可能失去勝訴機會。
2. 業主主張瑕疵修繕或賠償
依據《民法》第514條,業主針對工程瑕疵要求修繕、減少報酬、損害賠償或解除契約,必須在驗收發現瑕疵後1年內提出。若業主在完工後放著不處理,等到超過一年才主張,法院多半不會支持。
3. 隱藏瑕疵的特別規定
對於驗收當下難以發現的隱藏瑕疵,時效會從「發現瑕疵時」開始起算。但是,即便如此,最長不得超過工程完工後5年。也就是說,超過5年再主張,法律上已經無從救濟。
時效中斷與保全措施
什麼情況能中斷時效?
若當事人在時效即將屆滿時採取行動,例如:
提起訴訟
聲請調解
發出存證信函催告
這些行為都能中斷時效,使時效重新起算。
要注意的陷阱
然而,時效中斷並不是永久保護。一旦中斷事由消失,若當事人沒有在合理期限內採取後續行動,時效仍然會繼續跑下去。這就是為什麼律師常提醒:別只靠存證信函「拖時間」,應積極採取法律程序。
裝潢訴訟時效常見QA
Q1:工程款被拖欠超過2年,還能告嗎?
A1:原則上超過2年就會失去勝訴權,但若有中斷事由(如寄存證信函或提起調解),時效可能重新起算,建議立即讓律師檢視。
Q2:隱藏瑕疵5年後才發現,還能主張嗎?
A2:法律明文規定超過5年不得再主張瑕疵擔保責任,因此多半無法獲得支持。
Q3:存證信函一定能中斷時效嗎?
A3:一般情況下可以,但必須寫明「具體的請求」,否則可能不具效力,建議由律師代擬。
Q4:調解不成立,還需要再提起訴訟嗎?
A4:需要,否則調解程序結束後,若未在期間內提訴,仍會因時效屆滿而失權。
Q5:驗收時沒有檢查出瑕疵,業主是否就完全沒救?
A5:不一定,如果是隱藏瑕疵,仍可自發現之日起1年內主張,但要注意最長不得超過完工後5年。
結語與免費法律諮詢
在裝潢糾紛中,證據是「看到的真相」,而時效則是「看不見的陷阱」。很多當事人明明有理,卻因錯過訴訟時效而敗訴,實在可惜。
若您正面臨裝潢糾紛,請不要拖延,立即保存時間紀錄、計算時效,並尋求律師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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